
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项目数量与规模持续增加,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为确保持续、稳定的人才供给,以支持项目高效推进,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返聘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教师及项目协调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返聘教师:66名。
语文13名、数学11名、英语11名、物理8名、化学7名、生物3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7名,共九门学科(应聘人员需持有应聘相关科目的证件)。(详见附件1)
2.项目协调员:10名。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人力资源管理、法学、汉语言等相关专业优先。(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并熟练掌握普通话;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返聘教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记录。
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1年6月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及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可适当放宽至68周岁;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身体健康,能胜任全职工作。
返聘人员退休前为河南省公办高中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龄满20年、退休前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有送过毕业班或担任过备课组长经历者优先;或原为市级及以上教研室教研员,或省示范性高中教务主任、教研主任、特级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区域内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2)项目协调员: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后出生);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需求,返聘教师岗位采取“无生授课+面谈”的方式进行,项目协调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2026年6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返聘教师岗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项目协调员岗位采取线上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需携带纸质版报名资料前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8楼进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线上通过报名网站统一报名,报考者统一登录考试报名平台(http://cgrs.caigon.cn)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招聘单位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上传照片时,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二)报名材料
1.返聘教师岗位:
《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多材料合并上传),退休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荣誉证、职称资格证书或其他文件(合并成1个PDF上传)。(线下报名资料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协调员岗位: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多材料合并上传),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网上缴费
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项目协调员岗位报考者,应于2026年6月27日17:00前登录原考试报名系统(http://cgrs.caigon.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项目协调员岗位考生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已确认缴费并接到短信通知的项目协调员岗位的报考者登录原考试报名系统(http://cgrs.caigon.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四、笔试
(一)项目协调员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项目协调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cgrs.caigon.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项目协调员岗位面试资格确认
1.项目协调员岗位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信息详见“港才直通”公众号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本人签字的《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等原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面试资格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5.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资格。
五、面试
(一)返聘教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方式:采取“无生授课+面谈”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照无生授课占70%+面谈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由教研员、一线名师组成的学科专家组将重点考察应聘者三方面的能力:将新高考政策与新课标转化为学校可执行方案的能力;通过机制创新帮助青年教师站稳讲台、助力骨干教师突破瓶颈的能力;以及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精准发现教学问题并驱动改进的能力。
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二)项目协调员面试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返聘教师:
1.根据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港才直通”公众号公布。
2.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学科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项目协调员: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港才直通”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统一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自理。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相关资格条件、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需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递交政审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聘用
(一)返聘教师:
1.签订聘用返聘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2.首次返聘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且适岗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聘期内,返聘人员不能胜任现岗位(职位)工作的,接受劳务服务方可终止返聘协议;返聘人员自愿提出终止返聘协议的,原则上须在一学期结束前向接受劳务服务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解除返聘协议。
(二)项目协调员:
1.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2.聘期内,聘用人员不能胜任现岗位(职位)工作的,接受劳动服务方可终止合同;人员自愿提出终止合同的,原则上须提前一个月向接受劳动服务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八、待遇保障
(一)返聘教师:
聘用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标准为:10万—13万。返聘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和年终考核绩效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年薪的70%、年终考核绩效占年薪的30%。为返聘教师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返聘教师在聘用期内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二)项目协调人员:
聘用人员综合月薪不低于3500元,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岗位具备完整的培养晋升体系。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循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如违反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凡在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返聘/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返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协议。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或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568996
监督电话:0371-86695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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